有哪些令人发指的案件

原创 野人  2023-07-29 19:25  阅读 21 次

网友捡检说:

很久以前看到一个法制类的节目。讲的是一个二十多年的悬案被破了。一个男人失踪了大概二十来年。当初,他的亲人四处寻找都无果。报了警,警察也毫无线索。一直都不知道这个男的到哪去了?一直到二十年后,一个农民上山砍柴。到了一个杂木茂密的地方砍柴。他砍着砍着。无意中发现了一块大岩石的岩缝下,有一堆人的骸骨。把他整个人都吓得跳了起来。他赶快跑到派出所报了案。经过DNA检测。这堆骸骨就是二十年前失踪的那个男的。后来,经过公安侦破。杀害这个男的,就是他的妻子和他妻子现任老公。当初,他的亲戚朋友没有一个看出他妻子会伤害她的老公。这个女人在亲戚朋友那里口碑都是极好的。对她老公也是很好。这个男人平时经常出去打工。他没想到他的老婆偷偷跟别的男人勾引上了。在想要他的命。他的老婆又想当贤妻良母,又不想让别人知道她红杏出墙。就跟她情夫商量出伤天害理的事。把她的老公骗到人烟稀少的山上。然后和她情夫一起下狠手。把她的老公杀了。又藏在岩石的岩缝里。她老公失踪了,她还若无其事的跟大家一起寻找。还装着悲痛万分的样子。让大家觉得这个女人好可怜!后来,她的情夫经常来帮她做事。她的亲人觉得她的情夫是个不错的人。又看到她一个人带着儿子不容易。就叫他们结婚。先前女人还扭扭捏捏不愿意。经过亲人们再三劝说。她才答应了跟她情夫结婚。直到公安破了案。她的亲人也不敢相信是她和她情夫杀了她的老公。经过二十年,也许她也是天天凶梦不断。看到她老公的骸骨,她的精神也一下崩溃了。再也说不出话来了。如果她老公的骸骨不是被人无意中发现了。也许她还是大家心目中的好女人。不过,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报应终有来的一天。男女如果不爱了,就不要互相伤害!给别人一条活路,也是给自己留一条活路。希望天下男女,如果没有爱了!那就好聚好散!不要给自己留下遗憾!

网友补两刀说:

最近在央视的一个普法节目中看到一起令人发指的案件,编剧都不敢这么写,如果不是央视播出的节目,我肯定不相信竟然会有这样的事发生。

2017年3月的一天,女子林某趁老公不在家出轨情人段某,俩人正在偷欢之时,女子的老公包某突然回来了。亲眼看到妻子给自己戴绿帽,愤怒的他拿起了菜刀,两个男人在打斗过程中,情人夺下菜刀,之后将女子的老公砍伤,并将其拖到了卫生间。接下来发生的事情比小说还要魔幻,两个偷情的人不仅不知悔改,还要置这个男人于死地,女人不仅没有为老公求情,还和情人一起合谋要害死自己的老公。不过他们的如意算盘没得逞,因为这时,客厅里跑出来一个小偷,因为小偷看不惯俩人如此歹毒,及时出手,拼死相救,因此避免了一场悲剧发生。其实,案件中的三个人有着剪不断理还乱的关系。林某和情人段某俩人是初恋情人,大学同学,大学毕业后,本来都已经到了谈婚论嫁的年纪,但是,林某的父母嫌段某挣钱太少,于是,林某的父亲私下里找来段某谈话,做他的思想工作,希望他离开自己的女儿,段某也有点心高气傲,选择了放手,对女友林某的态度越发冷淡。后来,林某觉得男朋友不爱自己了,故意试探他,说道:

“我爸给我介绍了一个对象,家里很有钱,让我们相处一下!”

本来,说这番话只是想刺激一下男朋友,可没曾想,段某竟然淡定地回复道:

“那你就听你爸的,相处一下试试看吧!”

男友的这番话让林某很伤心,觉得男朋友不爱自己了,于是两人选择了和平分手。其实,林某所说的这个对象并非子虚乌有,就是她公司的领导包某,因为林某长得漂亮,包某有追求她的意思,经常送她回家,而林某的爸爸看中了这个事业有成的男人,在他的撮合下,两人真的在一起了。仅仅过了两个月,两人便结婚了。直到林某结婚,她的初恋男友段某才幡然醒悟,觉得自己不应该放手,于是又找到了林某,向她坦白一切,告诉她,之所以对其冷淡是因为女友的爸爸找他谈过话。当得知男友还爱着自己,林某又心动了,俩人旧情复燃,婚后的林某经常和段某约会。因为老公包某每个周末都要带她回去看望父母,2017年3月的一个周末,为了和情人约会,林某对老公包某说自己不舒服,想在家休息,然后包某一人去了父母家。结果,那天包某出门太急,给父母买的东西忘带了,再返回家中拿东西的时候撞到了俩人偷情的那一幕。气急败坏的包某跑到厨房拿起菜刀向段某砍去,俩人发生了激烈的打斗,最终包某的菜刀被情人段某抢走,并将他砍伤,顿时鲜血直流。他把包某拖到卫生间,想把他直接砍死,林某起初也有制止,但段某说,如果包某不死,他俩都得坐牢,最后,林某竟然默许了段某的做法,俩人准备合谋害死自己的老公。就在段某举起菜刀砍向包某的时候,客厅里突然传来声响,林某赶紧跑去查看情况,没想到家里不知什么时候进了小偷,听到声响的情人段某又拿着菜刀出来和小偷扭打在了一起,小偷即将被制服的时候,其同伙赶来救场,两个小偷把林某和段某制服并捆绑了起来,随后拿走了客厅里的3000元钱,然后逃之夭夭。逃走后的小偷,感觉事情有点不对劲,因为准备行窃的时候他们提前踩过点,这个男人很明显不是这家的男主人,而且他手中的菜刀有明显的血迹,越想越可疑,经过一番思想斗争,俩人决定回去看个究竟。这一回头挽救了真正的男主人一命。最终,女子林某和情人段某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两个小偷因为在盗窃过程中有威胁恐吓并进行打斗的举动,犯罪性质由盗窃罪变成了抢劫罪,分别被判了10年和3年有期徒刑。这起事件的两个小偷是一对亲兄弟,来自农村,家境贫寒,父亲又生了重病,弟弟不愿意读书,为了让弟弟继续上学,哥哥不惜铤而走险做起了小偷,弟弟发现后也参与了里面,本来他们准备干完这一次,凑够学费就洗手不干的,没想到碰上了这样的事。结语:这个案件激发了网友们的热烈讨论,大家都觉得对两个小偷判得太重,因为见义勇为,应该被减罪,但是,法律不是儿戏,贫穷不能成为犯罪的理由,他们救人的举动值得赞扬,但是洗刷不了入室盗窃的罪名,所以,接受法律制裁在所难免。人常说,自古奸情就容易出人命,真的一点不假,这起案件中,最令人发指的是女子林某的做法,她不仅做出了违背了人伦的事,而且还恶毒到和情人一起合谋害自己的老公,于情于理都不应该被原谅。

网友谷穗黄了说:

大约在1997年,我们县有一个令人发指的案件,一个大款的四儿子被人杀死在了车里,还被烧了,人烧到一米长,想想都害怕。这个大款比较有钱。开的有煤矿、水泥厂等企业。大款有5个儿子,这个出事的是老四,大款没有女儿。大款家不但有钱,而且儿子们也很有出息,其他4个是公务员,只有老四跟着他干企业。家里有钱,当然娶的媳妇也很漂亮。老四儿子娶的老婆也超级漂亮,他本来有俩儿子,大儿子3岁时,他三嫂带着这个小孩在平台上玩,结果小孩掉下平台摔死了。有人说,他三嫂不会生孩子,所以就嫉妒,害死了孩子。他三哥特别生气,就和这个三嫂离婚了。虽然老四的大儿子没了,幸好还有一个小儿子。但不知道是他得罪人了,还是他家里得罪人了,他在县城的一个体育广场旁边,被人杀死在了车里,还被烧了,只剩下一米长的黑黑的焦炭,想想都害怕。虽然大款拿出很多钱,到处找凶手,却一直破不了案,凶手也一直逍遥法外。现在,24年过去了,不知道这个案破了没,我也没再问过。

网友口袋历史听堂说:

90年代后期,王少锋伪装成出家人隐匿在嵩山少林,5年内强奸26名妇女,此案在任长霞烈士上任后才终于擒获真凶。

1、1996年,王少锋首次作案,四川游客任女士被奸杀。

1996年5月2日,王少峰第一次实行了犯罪。这天中午11点左右,他穿好僧衣下山寻找目标。找来找去,合适的到不少,但没有犯罪条件。就在他准备回莲花寺时,碰到了年轻漂亮的任女士。任女士想去莲花寺,可迷了路,就走过去向王少峰问路。面对送上嘴的肥羊,王少峰怎么能放手呢。于是他一本正经,双手合十地向任女士表示,自己愿意带她去。任女士见了非常高兴,对眼前这个“和尚”没半点提防之心,兴高采烈地跟他走了。然后,王少峰将任女士带到万羊岗偏僻处,对其实施了强奸。事后,王少峰还将任女士推下了万丈悬崖。直到两个多月之后,一个樵夫进山砍柴,才偶然间在悬崖峡谷中发现了任女士的尸体。该案件震惊了省,市公安机关和各级旅游局,因为这是建国以来第一起发生在嵩山莲花寺的奸杀女游客案。由于案发地地理位置复杂,案发间隔时间过长,加之山雨冲刷,尸体高度腐败变形等原因,致使案件的侦破工作一直没有进展。一时间,万羊岗变成了“万狼岗”、“夺命岗”,谁还敢再去玩命?从此,很长时间再也没有人敢单独前往这个美丽的景点观光游玩了,给当地旅游业的发展带来了重大的影响!

2、由于风声比较紧,所以犯罪分子隐匿了一段时间,直到再次作案。

尽管发生在1996年5月2日的特大奸杀游客案没有告破,但是由于登封市公安机关加强了对整个嵩山旅游地区的侦查监控和防范力度,魔鬼也曾一度销声匿迹,万羊岗一带也逐渐恢复了昔日的热闹,沉寂了一年多的峡谷又开始响起了男女游客的欢声笑语。直到1997年6月13日这天,全国各地幕名到嵩山少林寺旅游的游客特别多,人声鼎沸、热闹非凡。中午11点左右,河北一个男女游客组成的旅游团慕名来到嵩山观光游览。12点15分,该旅游团成员22岁的刘静和同伴们共同游览了少林寺后游兴末尽,独自一人沿着少林寺后山的林荫山道朝着嵩山的腹地走去。正当姑娘玩得高兴的时候,一个年约四十左右的光头和尚突然神不知鬼不觉地来到她的身边......姑娘失踪后,河北旅游团的团长和几十名游客急得发了疯,集体给登封警方下跪磕头,请求他们一定要找到姑娘,然而警方却一筹莫展,因为嵩山面积如此之大,如果姑娘真的遇到了不测,想寻找她真的比登天还难。“6.13”女游客失踪案发生的5天以后,姑娘的尸体终于在梯子沟被发现了,她被人用绳子反绑着双手、嘴巴被透明胶带封死,全身一丝不挂,头部被人用石器砸得血肉模糊、惨不忍睹。登封警方组织大批警力,对梯子沟进行了大规模、大范围的搜捕,然而却没有发现更多的证据。但令警方惊讶的是,从案发现场的情况来看,凶手的作案手段竟然和一个月前发生的另一起奸杀少女案的作案手段有着惊人的相似之处。警方不得不接受这个现实:在嵩山以及山脚下的附近区域,存在着一个以女性为侵害对象的奸杀狂魔!

3、直到2001年,警方决定引蛇出洞。

2001年4月中旬,一个重量级人物来到了登封市公安局成为新的公安局长,这个人就是任长霞,中国公安史上第一位正牌子的女公安局长!她来到登封市公安局后立即开始处理命案积案,很快,登封市公安局第二次成立了万羊岗系列奸杀案的专案组,开始了新一轮缉捕恶魔的战斗!专案组分析认为,几年来发生在嵩山和嵩山附近的十几起强奸杀人案有许多的共同点:如被害对象大都是单身漂亮的女性,作案时间大都选择在早晨、中午或者傍晚,作案地点挑选在偏僻寂静的小路和密林峡谷,作案手段特别残忍。于是,大批警员出动进行排查。与此同时,几位女警化装侦查,企图吸引恶魔出洞,警方还特别挑选一批长相特殊的民警男扮女装,经常出入于恶魔可能出现行凶作恶的区域,查找蛛丝马迹,伺机引狼出洞、一举擒获。

4、2001年少林寺职工耿萍被性侵后逃脱,警方缩小侦查范围,成功抓捕王少锋

登封警方接到报案后,立即决定把侦查重点再次缩小到莲花寺和作案现场附近的寺庙中。第二天,警员来到莲花寺,根据耿萍对犯罪分子的详细介绍,莲花寺中的尼姑们对刑警说:“原来我们寺中确实有过一个这种特征的人,叫王少锋,因此人来路不明,我们原本不打算收留他。但他死皮赖脸的缠着不走,我们勉强答应他暂住下来,几个月前,因他手脚不干净、被人狠狠揍了一顿后,再也没有回来,”刑侦人员马上调查附近寺院,当查到玉皇沟庙时,住持对公安便衣人员说:“几个月前,我们庙里确实来了一个名叫王少锋的道人。不过,他现在不在家,吃完早饭后就上山给庙里砍柴找药材去了!”此时天快黑了,满天乌云,并下起了小雨。为了保证抓捕工作万无一失,侦查人员决定兵分三路:一路在庙后设卡埋伏,封住这条唯一能够通往大山腹地的交通要道,一路留在庙内,专等恶魔下山,另外三名侦查员立即下山,在少林寺边的交通叉路口设卡,堵住恶魔逃往山外的必经之路。这天傍晚,王少锋这个恶魔作案后是哼着小曲回到庙里的。可是他没有高兴多久,就觉得今天的事情有点不太对劲,后悔当时没有杀掉耿萍灭口。他知道开机动三轮车的青年女子和一般进香上供的佛教信徒不一样,她们都是在社会上摸爬滚打出来的,如果她下山报了案,就等于给自己宣判了死刑!想到这里,他吓出了一身冷汗!夜晚睡觉时,他以安全为名,把庙门顶杆用绳子拴死,并拔掉临山窗户的插销、以便随机应变,随时逃跑!可是,他做梦没有想到,当他刚踏上少林寺路口的公路上的时候,几个黑洞洞的枪口一齐对准了他,受害人耿萍冲上去抓住他的衣领就是一顿狠狠的咬打...横行嵩山旅游胜地的恶魔入瓮了!登封警方终于卸下了压在肩上长达5年之久的那块沉重无比的大石头!破案后才得知,这只恶狼曾经在莲花寺及周围地区强奸妇女20多人人,只要反抗的统统被他残忍地杀害。王少锋被抓获后“总结”道:“我平时身穿道袍,扮成出家人,作案时却穿成和尚的样子,因此没人防我,办案的公安也不会怀疑到我头上。”

网友导师畅谈说:

回顾罪犯陈旭:多次诱骗、奸杀年轻姑娘,最令人痛恨的罪犯

最不同情的罪犯

人分三六九等,罪犯也是这样。在罪犯中也分为好的、坏的、同情、不同情。那什么样的罪犯不值得同情呢?据社会调查数据显示,强奸、人贩、贩毒、故意杀人这四种罪犯是最不值得同情。强奸犯被列首位,而强奸杀人最为可耻。因为这是对女性的侮辱,是对女性的迫害,现在有些强奸犯已经不及于成年女性,他们直接针对未成年少女下手,让未成年从小饱受精神折磨,甚至他们在愤怒时杀害女性有这样一名罪犯,他叫陈旭,他是一名残忍的强奸杀人犯。他喜欢的女性,他都不会放过,他的罪行让人痛恨,他的罪行让人想要对其千刀万剐

陈旭的简介

陈旭出生于陕西铜川市,父母为普通工人,家境一般,属于普通家庭。陈旭从小就不喜欢读书,甚至刚上小学就逃学,不上学。父母对他无可奈何,只好任他放肆。陈旭很快便辍学在家。陈旭在家无所事事,整天游手好闲,不学无术。在社会上认识了很多社会人士,一天到晚吃喝,还调戏女性。陈旭很小时候对性颇为迷恋,这也为他成为强奸犯做了铺垫。2001年,陈旭因尾随一名女性,并在无人处实施强奸,完成日思夜想的心愿,可是随后,陈旭因强奸罪被判入狱四年。

陈旭出狱后第一次杀人

2005年,陈旭出狱。出狱后的陈旭依旧没有改掉恶习,家里和朋友介绍几份工作,他都觉得不满意,嫌苦嫌累。他便辞去工作,每天呆着在家,由父母养活,陈旭父母真的拿他没有办法,陈旭有时上来脾气便对父母破口大骂。好景不长,陈旭认识一名女生,很快两人坠入爱河,随后结婚。陈旭父母给两人承办婚礼,家具等一些列用品,希望陈旭能好好的过日子。谁能想到,陈旭好吃懒做,把家里的东西很快败光,和妻子生的孩子也不管,扔给父母,自己每日快活,很快离婚了。2006年,陈旭迷恋网吧,每天在网吧打游戏。与此同时,在网吧认识19岁的叶某。叶某的容貌很快让陈旭陶醉,在经过几次约谈后,陈旭邀请叶某上家里做客。单纯的叶某没有想太多,便答应了。来到陈旭家,陈旭恶魔的嘴脸便显露出来,试图强奸。他把叶某反锁在家中,叶某求救未果,激怒陈旭,陈旭气愤下杀死叶某。后将叶某埋于家中山上。这是陈旭第一次杀人,本想企图强奸,但最终成了杀人。陈旭通过这次撒谎、杀人,胆子变得更大了,心理素质更好了。

陈旭再次犯案

2008年,陈旭同样在网吧认识刚考上大学的郭某,通过几次交谈,陈旭伪装自己也是大学生骗取郭某信任,又一次邀请去家里做客。陈旭这回吸取上次失败经验,先把郭某迷醉,拖到一个废弃的窑洞,实施了强奸。可陈旭强奸后,怕事情败落,将郭某残忍杀害,埋于窑外一座坟前。同年,陈旭依旧用老办法,骗取另一名女性张某,在窑洞中殴打、恐吓张某进行强奸。张某趁陈旭睡熟逃走并报警,警察很快抓捕陈旭但只是拘留10天,上交罚款。庆幸的是,警察未发现郭某尸体。

陈旭被捕,却多活十年

2008年,警方在破窑洞树前发现尸体,通过尸检是失踪已久的郭某。在郭某身上发现陈旭的DNA,很快警方再次逮捕陈旭。通过一些列审查,陈旭服罪。法院以强奸罪,故意伤人,抢劫等罪判决陈旭死刑。在死刑前,陈旭又供述叶某藏尸地点,警察根据地点挖掘果然发现尸体。就这样,陈旭总是在死刑前供出一个新的藏尸地点,来来回回推了十年。

小结

从拘留到执行死刑,陈旭案已经过了十一年,正义是迟到的,最终,陈旭依旧执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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