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般若情感透视说:
可能性不大,当时那位女孩遇害后因为找不到证据,5天后就被火化了。当年那桩案件是否有全力追查,还是仅仅因为技术,侦察能力的限制而不了了之?毕竟那时候网络信息还是相对闭塞的,跟18年后全民破案的巨大與论压力早已今非昔比。当初假如警方有收集到相当证据,18年后再翻案还能有迹可寻,如果证据很少,那寻获真凶几乎没有可能了。即使许某某真的是两案并犯,也自知罪劫难逃,但如果警方没有证据指证他是18前凶案的凶手,他不至于会良心发现去承认。求生的本能总是会存在的,少认也许还有一线生机,都认了就必死无疑。另外,当中也有一个疑点,如果两单命案是同一人所为,与许某某杀害妻子的手法大不相同。前者杀掉就走人,后者毁尸灭迹,掩人耳目。当然也有可能是现在的侦查技术远胜当年,所以更小心谨慎,考虑周详,而且过了18年,罪犯的想法也会更成熟,更会掩饰。如果两案都是许某某所为,必定是前案的顺利逃脱壮了他的胆子,才敢一犯再犯。所以这种恶魔一定不能再放出来,要不真的会带来恐慌。
网友诗意饭团uE说:
如果18年前那个女孩也是许某杀的,有没有证据已经不重要了,他有隐瞒的必要吗?杀一人是死刑,杀二人也是死刑,如果是他做的,那么到现在这个地步了,他一定会承认,人之将死,其言也善!18年前那件16岁女孩被杀案至今没有破案,当时女儿惨死在自家的卫生间,脖子有一条大口子,经过警方现场勘察没有发现任何犯罪嫌疑人留下的线索,门窗没有被撬开的痕迹,家里的财物完好无损,女孩也没有被侵犯过,当时就排除了劫财劫色的可能性,但是经过排除和走访始终找不到有作案动机的嫌疑人,所以成了悬案!时至今日,许某杀妻案让我们和18年前小女儿被害案联系到了一起,两起案件有太多相似的地方,受害人同样是手无缚鸡之力的女性,受害地点同样是在自家的卫生间,凶手作案手法同样干净利落,所以很多人都怀疑是许某做的。目的是为了报复前妻的闺蜜刘女士,也就是被杀害小女孩的妈妈,当地传闻许某和刘女士有感情纠葛,不排除因爱生恨的可能性。现在许某已经被杭州警方强制拘留,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而他心里也明白等待他的时日已经不多了,在这个时候人是最脆弱的,一个将死之人还有什么秘密可言?多年来压抑已久的秘密渴望一吐为快,以求轻装上路,如果是他做的,他一定会承认!
网友拯救广西乡村光棍说:
如果十几年前,许某某前妻闺蜜的女儿也是他所杀,我觉得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他是不会承认的。为什么这么说呢?原因有以下几点:第一点,许某某起只能心理状态极好,一般不会轻易说实话,从这一次来女士被杀案就可以看出来,他是不见棺材不落泪。只要你不抓住他最明显的证据,他是不会招的。你看,一开始来女士被杀。他坦然自若的接受了警察和记者的询问,并且表现得一脸无所谓,很冷漠很无情,很无情。也可以看见这个人的内心非常的强大,一般不到山穷水尽,他是不会招供的。而且从这一次来女士的事件中,我们也可以看出来,他对人命很无所谓,在他的眼里,可能人命都不算怎么回事。第二点,许某某此人工于心计,阴谋诡计样样精通。像这么一个精明的人,想要让他说出实情,特别是对自己不利的事情,基本上是不可能的。他的内心一定会仔细的盘算,他说出来会什么后果,如果他不说出来是什么后果。如果他知道自己说出来罪加一等,他是绝对不会承认的。如果他知道说出来对他可以减刑,他才会说,不然他是不会说的,只有对他有好处才行。第三点,许某某这个人讲究的是利益,什么东西对他有利益他就会去干。像主动承认自己杀害前妻闺蜜女儿,这种事情对他来说没有一点好处啊,只有害处,他怎么会说呢?他这个人冷漠无情冷酷,在他的眼里,杀死一个人就跟碾死一只蚂蚁一样的,他不在乎。所以综合以上三点,我们可以得到一个结论,如果没有找到它杀前妻闺蜜女儿的证据,他是不可能会招供的,他也不会承认的,这是由由他的品性所决定的。
网友小虎有话说啊说:
警察进去直接跟他说要他手上取样DNA,进行当年谋杀小女孩脖子上凶手留下DNA进行对比!过几天后告诉一致摆在他面前,他自然就招了,他不见棺材不掉泪的人!需要警察跟据他特点来个将计就计的安排!如果没有DNA,也可以从其它方面入手呀。这起案子一定是熟人作案,重点查一下案发当天跟这个女孩她妈一起逛街的朋友。这个女孩她妈跟朋友吃了午饭逛到晚上才回来,而凶手在这个时间段选择去了他家,这是巧合还是有预谋的?来女士被杀本人感觉不是房产财产所致,很大一部分财产是夫妻共有的,为此没必要杀人,夫妻矛盾肯定是有的,可能是导火索,最终起杀心的是来女士知道一些事情,夫妻吵架时,威胁了徐许某,也许就是十多年前杀害闺蜜女儿的秘密。首先要知道他有没有杀人动机? 另外 ,买个寿衣不能说明什么,朋友家办丧事,有的送钱,有的送东西,表达慰问,是人之常情,他如果不买寿衣 ,给家属几百块钱也可以。所以,还是警方去找那个闺蜜了解一下情况,让她尽可能多的说一些当时的真实情况,有无仇恨纠纷,进而确认这个许某有无作案动机。过去的案子没有任何物证,他只说不知道,就有机会抗过去,所以他是不会承认的,原因有二。第一点单这一次案件如果他说出死者过错,认罪态度好并且考虑还有未成年女儿,如果立即执行,双亲就都没有了,所以如果家属谅解,法官量刑上有可能考虑无期,但确实造成社会影响太大。活命难!第二,如果承认过去的案子,哪怕不是杀人,是抢劫强奸等,数案并罚,他活命的机会就一点都没了,而且上个案子的家属还会要求民事赔偿,这无疑是从他孩子的碗里取肉,他是不会乐意的。如果他知道自己肯定枪毙必死无疑,他为了多活两年,会交代一些自己曾经犯过的大案,警方会调查取证核实他所说的,这个调查取证过程,根据案情可能会使他多活一两年或者更多时间。是他干的他会认!起码临死上路前说的。有可能他是怨恨女孩的妈也就是前妻的好友,挑拔破坏了他夫妻的关系而下手报复!细思,作为看客,我只能说杀了老婆对不起自己女儿,其他不知内情,无法评论。
网友英雄拒绝黄昏说:
十几年前就是因为证据不足把他放了。当然如果是他杀的,但证据不足,他应该不会承认。他是一个什么人?死硬分子。来女士遇害的时候,警方也怀疑他,并暗示他来女士的尸体藏在哪了,如果说岀来算自首。他说:不是我做的我怎么知道在哪?很简单,他是一个不见棺材不掉泪的人。在证据不足时,他是绝对不会承认的。这次,他也以为自己万无一失了,照样吃喝睡。但随着案情的不断明朗,他有点坐不住了。在经过化粪池的时候,看到警方在作业,他不时回头看,强大的心理掩盖不了他内心的恐惧。这正验了多行不义必自毙。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十几年前的女孩遇害案,警方一直都没有放弃。有两个方面是指向许某的:一,是熟人作案,从窗户完好无损看,是女孩知道是谁才开的门。二、是他知道受害者一个人在家。因为他妻子和受害者母亲是闺蜜,并一起去逛超市买东西了。三、女孩遇害后,他假惺惺上门悼念并去买了寿衣。总之一句话,没有证据,许某不会承认。一定要找到证据,让许某死得心服口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