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刑警,你经历过或者听到过哪些特别的犯罪案例?(刑警的事例)

原创 野人  2023-07-01 12:10  阅读 19 次

网友爱咩咩的老羊说:

我不是刑警,退休前是个检察官。上班的时候,平时与刑警经常打交道。刑事案件移送到检察机关审查起诉以后,有的案件需要警方补充侦查、提供新的证据,或者需要侦查人员说明该案中的有关情况。所以,我们就会去找侦查人员了解情况,就能知道案件卷宗中看不到的东西。二十多年前,某地发生了一起故意杀人案。案情也不是很复杂。一对男女,是情人关系,多少年都保持着不正当的性关系。后来,有一天,两人为琐事发生争执。男人一怒之下,把情妇杀害了。案件很快就侦破了。凶手被抓获归案以后,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现场勘查笔录、尸体检验报告、证人证言等证据已经形成锁链。我们在审查起诉时发现,现场勘查笔录中记载在作案现场有一条狗的尸体。我们感到奇怪,这条死狗为什么在作案现场呢?是谁杀死它的呢?与杀人案有什么关联吗?后来,我们找到负责该案侦查工作的警官,提出了问题。这位警官告诉我,当时他们也感到奇怪。两个人发生纠纷,男人一时冲动,把女人杀了,也是很正常的事情。可是为什么要杀狗呢?警察就问犯罪嫌疑人,嫌疑人这时候对杀死情人有点后悔,一开始怎么也不吭声。后来才说了实话。那天他去情人家里,敲了好一会儿门,那女人才开门。女人神色慌张。嫌疑人问她怎么回事。原来那个女人在家没事逗狗玩,发生了不可描述之事。两人又为了其他的烦事产生口角,犯罪嫌疑人头脑一冲动,就杀害了情人。后来,又看到那条狗,就像见到情敌一样,怒不可遏的嫌疑人又举刀砍死了那狗。这个事情仅有犯罪嫌疑人的说法,又牵涉到女方的隐私,再说这个事情又没有其他的佐证,所以卷宗里也就反映不出来。这条狗的事情也不宜拿到法庭上去调查。有关的人知道了,也就当阵风从耳边吹过去了。法院开庭审理时,只能就故意杀人的事实进行调查。最终,那个犯罪嫌疑人受到了应有的惩罚。在这个世界上,有时候真的有很奇怪的事情。

网友猪卷卷克壳说:

两伙小年轻晚上因为女孩子斗殴 一个人肺上中了一刀死了 两伙人都抓来了 没死人那边小伙死活说自己这方没带刀 后来查啊查发现死人那伙人另外一个小伙带了匕首 在黑暗中拿着匕首乱挥无意间把自己小伙伴插死了。双方小伙跟我们都无语了

网友威哥观点说:

我来说说我一个做刑警的朋友办过的一件离奇的案子吧。案子比较狗血,大概发生在2003年的时候。案件的经过是这样的,女孩A长得非常漂亮,有个男朋友B,B也非常喜欢A,但A属于那种小太妹类型的,好玩,在玩的过程中认识了C,B与C都属于那种混社会的,小太妹眼中的大哥。A用情不专,一直在B与C之间两头取巧,因为地方就这么大,最终有一天B与C都知道了对方的存在,B与C为争抢A约过架,请人调和过,都没有解决问题。最后A、B、C三人想出了一个奇葩的处理方式,一次B带了一包老鼠药一瓶酒约A与C到一起,三方约定,B和C每人喝一杯毒酒,没死的那个就和A在一起,ABC三人都同意这个办法,达成一致后B端起杯子一饮而尽,没几分钟毒发,痛苦的样子让C不敢喝了,A和C没有打110也没有打120逃离了现场,B毒发身亡,A和C也因此进了监狱。各位看官以为事情到这里就完了吗,还没有。A、C被抓后,B的朋友又到C家里闹事,要求C家赔钱,结果C的母亲在惊吓与恐惧中喝了农药死了,去C家闹事的人因为此事好多人也进行监狱。因为一次冲动,因为一次所谓为爱情的奋不顾身,丢了两条人命,十多人被判刑,这样离奇的事大家听说过吗。

网友叫我哥就行说:

这是一位干刑警的朋友讲的他的经历。十多年以前,他在区里干刑警,有一天晚上,他背着包,包里有手铐,警棍,钱包。路过市场的时候,觉得背包动了一下,他马上回头打开包,钱包不见了,里面有刚发的工资。集市上人来人往,他回去把这事说给同事听,干警察的还被偷了,大家都觉得窝囊。过了段时间,正好赶上严打,朋友也正好负责这片区域,拿着手铐,甩棍,看到小偷作案的,就紧追不放,直至把人撂倒。那些负隅顽抗的,他更是下手很重。这次,逮住一个女的,外省的,还怀着孕,大肚子。因为有的小偷假扮孕妇作案,把她带到面包车上,让女警一检查,还真是孕妇,才十九岁,让朋友大为惊讶。这么小小的年纪,就出来干这个,什么时候是头啊!带到就近所里的小偷,有的交代了,有的就是有证据也不说。朋友把一个不听话的,铐在了暖气片上,让他蹲着,和他靠上了。想睡觉也不行,时不常的,问他几句,打扰他心态。也许是想明白了或是靠不住了,最后全交代了。一个外省来的团伙作案就这样全部落网了!

网友天衢捕快说:

一个单亲家庭长大的小伙子,每天都去偷女性丝袜和内衣裤,从他家搜出来的丝袜有5000多双,还分门别类,有穿过的,有未穿过的,有穿过未洗的,有找到歌厅小姐让其穿一个礼拜当场脱下来的,还有通过视频脱下来邮过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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